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 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 舒,而吏民益轻 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 政,楚有殷 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 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 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 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 辱郡太守、都尉 ,杀二千石, 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 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 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 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 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 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 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 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 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 得其渠率。 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 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 柰何。於是作“沈 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 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 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 诛,虽有 盗不敢发,恐不 能得,坐 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 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 ... 更多 >>